做推廣,促交易
上第七城
您的位置: 首頁 -> 第七城商學院 -> 東莞全面開展網絡零售專項檢查,您的網店是否存在以下違規(guī)現(xiàn)象?
東莞全面開展網絡零售專項檢查,您的網店是否存在以下違規(guī)現(xiàn)象?
信息來源于:互聯(lián)網 2018-04-03 15:13:14
  禁止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,欺騙、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。重點防止出現(xiàn)下列價格違法行為:
  1.虛構原價,標示的原價屬于虛假、捏造,不是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最低交易價格,或者從未有過交易記錄。在對未銷售過的商品開展促銷活動時,不得使用“原價”“原售價”“成交價”等類似字眼。
  2.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前有價格承諾,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。
  3.虛假優(yōu)惠折扣,標示的打折前價格,或者通過實際成交價、折扣幅度計算出的打折價格高于原價。
  4.使用“僅限今日”“今日特惠”“明天漲價”等不實語言或者其他帶有欺騙性、誤導性的語言、文字、圖片等標價,誘導顧客購買。
  5.聲稱“特價”“清倉價”“全網最低價”“市場最低價”“出廠價”“零利潤”等,但價格表示不真實、不準確,沒有依據(jù)或者無從比較。
  6.采用與其他經營者或其他銷售業(yè)態(tài)進行價格比較的方式開展促銷活動時,未準確標明被比較價格含義,或被比較價格無來源依據(jù)。
  7.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,以低價招徠顧客,以高價進行結算。
  8.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有附加條件時,不標示或模糊標示價格附加條件。
  9.采取價外饋贈方式銷售商品、提供服務時,沒有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、數(shù)量,或者饋贈物品為假劣商品。


零售商品打假專項檢查


案例1
  某網店開展某款電源促銷活動,促銷時間為2016.10.1-10.7,產品銷售網頁的價格標示為“原價318元,促銷價159元”(如圖)。


  經調查,該產品在2016年10月1日前七天內的最低成交價格為159元,對此,原價應為159元并非318元。上述行為屬于虛構原價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可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。

案例2
  某網店開展某款燈飾促銷活動時,產品銷售網頁的價格標示為:“日常價¥238.00直降50元現(xiàn)在下單188元”。(如圖)


  經調查,該產品網頁宣傳現(xiàn)在下單188元,但下單后實際成交價格為238.00元。上述行為屬于低標高結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可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。


案例3
  某網店開展某款高跟鞋促銷活動時,產品銷售網頁的價格標示為:“價格¥509.00促銷價¥138.00”。(如圖)


  經調查,該產品沒有以價格509.00元成功交易的銷售記錄。因此,價格¥509.00(對比價格)沒有真實依據(jù),上述行為屬于虛構對比價格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可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。

  在網絡上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,應當與實體店一樣,自覺依法明碼標價。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、清晰醒目,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。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。
  我們從事互聯(lián)網行業(yè)10余年,我們擁有強大的技術團隊和售后服務團隊,我們?yōu)榭蛻籼峁?b>企業(yè)官網建設,手機網站建設,微網站建設,阿里巴巴、淘寶、天貓店鋪裝修代運營,小程序開發(fā)等服務。
  我們的目標是將實體工廠與專業(yè)市場商家,市場管理者形成互動,互相配合更好的做好產品的交易與企業(yè)、品牌的推廣,讓消費者更容易的找到各城市品牌產品的經銷商,工廠,專業(yè)市場的銷售渠道。
廣東第七城網絡技術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? Copyright 2017  [BMAP] [GMAP] 訪問量: 百度統(tǒng)計   粵公網安備 44190002003181號
地址:  廣東省東莞市莞城旗峰路162號中僑大廈B座26樓 全國服務熱線:400-879-3287 粵ICP備17004312號
企業(yè)分站:東莞-深圳-廣州-中山-佛山-惠州-江門
城市分站 潮州中山東莞汕尾惠州江門廣州長沙安徽